24小時咨詢熱線:
18898767686出產答應證,也被稱為工業產品出產答應證、全國工業產品出產答應證。
一、出產答應證 答應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答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物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出產答應證管理條例》(以下簡稱《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40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出產答應證管理條例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原質檢總局令第156號)、《質量監督查驗檢疫行政答應實施辦法》(原質檢總局令第149號)、《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壓減工業產品出產答應證管理目錄和簡化批閱程序的決議》(國發〔2018〕33號)、《國務院關于在全國推開“證照別離”改革的通知》(國發〔2018〕35號)
二、出產答應證 適用產品
1-鋼筋混凝土用熱軋鋼筋實施細則
2-軸承鋼材實施細則
3-水泥實施細則
4-人民幣鑒別儀實施細則
5-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備衛星專用產品實施細則
6-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備直播衛星專用設備實施細則
7-無線廣播電視發射設備實施細則
8-預應力混凝土鐵路橋簡支梁產品實施細則
9-防偽技術產品實施細則
10-機械密封實施細則
11-摩擦材料產品細則
12-非金屬密封制品產品細則
13-公路橋梁支座實施細則
14-內燃機實施細則
15-砂輪實施細則
16-鋼絲繩實施細則
17-預應力混凝土用鋼材實施細則
18-預應力混凝土枕產品實施細則
19-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實施細則
20-電線電纜實施細則
21-耐火材料實施細則
22-修建防水卷材實施細則
23-危險化學品無機產品實施細則
24-危險化學品氯堿實施細則
25-危險化學品工業氣體實施細則
26-危險化學品化學試劑實施細則
27-危險化學品有機產品實施細則
28-危險化學品石油產品實施細則
29-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實施細則
30-危險化學品罐體實施細則
31-機動車輛制動液實施細則
32-復肥實施細則
33-磷肥實施細則
34-食物用塑料包裝容器工具等制品食物相關產品出產答應實施細則
35-食物用紙包裝、容器等制品食物相關產品出產答應實施細則
36-食物用洗滌劑食物相關產品出產答應實施細則
37-壓力鍋食物相關產品出產答應實施細則
38-電熱食物加工設備食物相關產品出產答應實施細則
三、 出產答應證請求條件
(一)有營業執照;
(二)有與所出產產品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
(三)有與所出產產品相適應的出產條件和查驗檢疫手法;
(四)有與所出產產品相適應的技術文件和工藝文件;
(五)有健全有用的質量管理準則和責任準則;
(六)產品符合有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以及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七)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規則,不存在國家明令淘汰和禁止出資建造的落后工藝、高耗能、污染環境、浪費資源的情況。
法律、行政法規有其他規則的,還應當符合其規則。